帖子删掉之后,能否给我留在回收站?

作者:子云2007-01-1619:56:49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默认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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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博客专栏编辑,帖子被删掉之后,能否给我保留在回收站?

“禁摩、禁电”之后的广州,有点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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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子云 发表于:博客中国(http://vip.bokee.com)

1月12日的南都周刊,特别讲述是:禁摩风暴中我的挣扎;南方人物周刊的报道是:十万摩的司机的去与留。

广州,这个我只到过两次,作过短暂停留,且留下美好印象的城市,想必已经变得更加干净和整洁了吧!这干净和整洁是用什么换来的呢?

理由总是可以冠冕堂皇的,禁摩是为了治理社会治安,禁电是为了环保。他们忘了,影响城市治安也有四个轮子,污染城市大气更甚的是汽车尾气。在两个轮子与四个轮子的利益选择中,四个轮子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。

如果说影响城市治安的的确有摩的,污染城市环境的的确有电动车,那么,相对于四个轮子带来的损害,前者当为“窃钩者”,后者当为“窃国者”。“窃钩者诛,窃国者为诸侯”,庄子的这句话,套用在禁摩禁电事件上,照样有着强烈的控诉力。

1月7日晚山东齐鲁电视台齐鲁开讲讨论城市是否应该禁止电动车。民意调查,4万7千多人投票反对禁止电动车;一万四千多人赞成;民意的分野是如此清晰,可是,民意在我们的国土向来如薄纸一张!

不久前午餐的时候,不经意瞥到广东卫视的新闻。张德江在谈广州禁摩之后对于摩的司机的安置,讲到广州为摩的司机设置了劳动力交流专场,说是全部都得到了妥善安置。镜头随后转到一摩的司机,这个对着镜头有点腼腆的年轻人说:开摩的的时候,他帮人送货,每个月收入一千五百多。禁摩之后,他在政府组织的人才市场上找到新工作,每月700多元,他结论说:我要感谢政府!这是他的心里话吗?

长期以来,犯罪分子利用摩托车实施抢夺被列为摩托车的一大罪状。所以,利用摩托车作为谋生工具的人,便也被边缘被损害,摩的司机安全一直遭到忽视。据南都周刊的报道,

20067月广州破获一个抢劫团伙,该团伙供认在过去一年里杀害8人,其中6人为摩托车搭客仔(摩的司机)!

明明知道违规摆摊会被城管围追堵截;明明知道开摩的危险重重,明明知道下黑矿要冒着生命危险……可是,他们还在义无反顾地往这些路上走,为什么?贾樟柯在《三峡好人》里给出了回答:没办法。何祚庥老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给出的答案是:“谁叫他们生活在中国?”

“这些年受的委屈还少么?”“我哪里得罪他们了?”“失业了,今后的生计在哪里?”38岁的罗泽良,在南都周刊的记者面前隐藏不了他的惆怅和失落,这个暖冬的广州,对于他,对于十万摩的司机,对于30万电动车用户,无疑是很寒冷,很寒冷!

本文作者:子云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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